本章围绕信心与行为的平衡展开,强调 “信心若无行为是死的,行为若无信心也是死的”,二者需携手并进;指出得救不能仅靠 “无为的信心”,而需**与上帝同工 **,通过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、善用机会履行本分来见证信心;驳斥 “只需信心无需行为” 的错误观点,强调审判时将依据人所做或未做的事(太 25:34-40),并提醒信徒在撒但攻击的时代,需靠信心与行为结合进入窄门,持定永生。
思维导图:

纲要总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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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观点:信心与行为不可分割
- 圣经明确指出,“人非有信,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悦”(来 11:6),但 “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”(雅 2:20)。基督教界部分人主张 “得救只需要信心,行为无关紧要”,这是错误的。
- 信心与行为是 “携手并进” 的关系:行为没有信心是死的,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,二者需在得胜的工作中和谐一致地行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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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心的本质与要求
- 使人得救的信心并非 “无为的信心”,而是 “生发仁爱并且洁净心灵的信心”,需基于上帝的道,其结果必表现在顺从上帝明确的旨意上。
- 信心的条件:上帝的应许是有条件的,需遵行祂的旨意、行在真理中,才能按所求成就;需本着信心寻求(“寻求才会寻见,敲门才会开门”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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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为的意义与实践
- 行为是信心的见证:需 “尽自己的本分”,忠心作工,结出与悔改的心相称的果子;不可忽视眼前的小机会,要像做大事一样周到地完成每一件小事,忠诚会在天上被认可。
- 与上帝同工:人需与上帝合作,上帝会借着忠心尽本分的人实行祂的美意;若不努力,上帝无法借着人行事(“离了我,你们就不能做什么”,约 15:5)。
- 行为的标准:世人视为道德的事若不基于对耶稣的信,就像该隐的祭物一样在上天眼中无价值;唯有披上基督功劳的善行,才能证明人有资格承受永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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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徒的具体责任
- 需 “全力以赴打信心美好的仗”,努力进入窄门,手洁心清地在一切作为上尊荣主。
- 要殷勤,使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;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,才能在上帝的日子无可指摘。
- 不可懒惰:“若有人不肯做工,就不可吃饭”(帖后 3:10)的规则也适用于属灵食物,想吃永生之饼就要努力得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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错误观点的驳斥与提醒
| 错误观点 |
驳斥依据 |
| “得救只需信心,无需行为” |
雅 2:17 “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”;审判依据所做或未做的事(太 25:34-40) |
| “无需努力,基督会包办一切” |
人需自始至终与上帝合作,圣灵不在心中作工则每步会跌倒;但单靠人的努力也毫无价值 |
| “行为与在上帝面前的地位无关” |
耶稣说 “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天国”(太 7:21);审判时判决依据行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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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代背景与警示
- 当下是世界历史重要时期,撒但因知道自己时候不多而竭力攻击,信徒需要更大的信心和来自上面的把握。
- 需警惕 “安逸、折中、无须背十字架的宗教” 自欺,牢记耶稣的教导 “若有人要跟从我,就当舍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,来跟从我”(太 16:24)。
- 保罗曾 “恐惧战兢地做成自己得救的工夫”,信徒也当如此,免得应许落空,不配得永生。
关键问题:
- 问题:本章如何阐述 “信心” 与 “行为” 的关系?为何说两者缺一不可?答案:本章指出信心与行为是 “携手并进” 的关系:“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,行为没有信心也是死的”。两者缺一不可的原因在于:信心若不通过行为见证,就是空洞的 “无为的信心”,无法蒙上帝喜悦;而行为若不基于对上帝的信心,就像该隐的祭物一样在上天眼中无价值,达不到上帝的标准。唯有信心扎根于上帝的道,行为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,才能见证真实的信仰,使人在得救的道路上稳步前行。
- 问题:信徒在 “信心与行为的平衡” 中需要承担哪些具体责任?答案:信徒需承担的具体责任包括:① 善用身边的小机会,忠心完成上帝安排的每一项任务(无论大小),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;② 全力以赴打信心的仗,努力进入窄门,手洁心清地尊荣主;③ 殷勤做工,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,使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;④ 自始至终与上帝合作,既不依赖 “无为的信心”,也不凭自己努力,而是靠着基督的恩典得胜;⑤ 警惕安逸的宗教,愿意舍己、背起十字架跟从耶稣。
- 问题:本章驳斥了哪些关于 “信心与行为” 的错误观点?依据是什么?答案:本章驳斥的错误观点及依据如下:① 驳斥 “得救只需信心,行为无关紧要”,依据是雅各书 2:20 “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”,且审判时会依据人所做或未做的事(太 25:34-40);② 驳斥 “无需努力,基督会包办一切”,依据是 “离了我,你们就不能做什么”(约 15:5),人需与上帝合作,但若单靠人的努力也毫无价值;③ 驳斥 “行为与在上帝面前的地位无关”,依据是耶稣的教导 “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天国”(太 7:21),行为是信心的见证,关乎审判的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