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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围绕信心与行为的平衡展开,强调 “信心若无行为是死的,行为若无信心也是死的”,二者需携手并进;指出得救不能仅靠 “无为的信心”,而需**与上帝同工 **,通过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、善用机会履行本分来见证信心;驳斥 “只需信心无需行为” 的错误观点,强调审判时将依据人所做或未做的事(太 25:34-40),并提醒信徒在撒但攻击的时代,需靠信心与行为结合进入窄门,持定永生。


思维导图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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纲要总结:

  1. 核心观点:信心与行为不可分割

  2. 信心的本质与要求

  3. 行为的意义与实践

  4. 信徒的具体责任

  5. 错误观点的驳斥与提醒

    错误观点 驳斥依据
    “得救只需信心,无需行为” 雅 2:17 “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”;审判依据所做或未做的事(太 25:34-40)
    “无需努力,基督会包办一切” 人需自始至终与上帝合作,圣灵不在心中作工则每步会跌倒;但单靠人的努力也毫无价值
    “行为与在上帝面前的地位无关” 耶稣说 “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天国”(太 7:21);审判时判决依据行为
  6. 时代背景与警示


关键问题:

  1. 问题:本章如何阐述 “信心” 与 “行为” 的关系?为何说两者缺一不可?答案:本章指出信心与行为是 “携手并进” 的关系:“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,行为没有信心也是死的”。两者缺一不可的原因在于:信心若不通过行为见证,就是空洞的 “无为的信心”,无法蒙上帝喜悦;而行为若不基于对上帝的信心,就像该隐的祭物一样在上天眼中无价值,达不到上帝的标准。唯有信心扎根于上帝的道,行为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,才能见证真实的信仰,使人在得救的道路上稳步前行。
  2. 问题:信徒在 “信心与行为的平衡” 中需要承担哪些具体责任?答案:信徒需承担的具体责任包括:① 善用身边的小机会,忠心完成上帝安排的每一项任务(无论大小),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;② 全力以赴打信心的仗,努力进入窄门,手洁心清地尊荣主;③ 殷勤做工,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,使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;④ 自始至终与上帝合作,既不依赖 “无为的信心”,也不凭自己努力,而是靠着基督的恩典得胜;⑤ 警惕安逸的宗教,愿意舍己、背起十字架跟从耶稣。
  3. 问题:本章驳斥了哪些关于 “信心与行为” 的错误观点?依据是什么?答案:本章驳斥的错误观点及依据如下:① 驳斥 “得救只需信心,行为无关紧要”,依据是雅各书 2:20 “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”,且审判时会依据人所做或未做的事(太 25:34-40);② 驳斥 “无需努力,基督会包办一切”,依据是 “离了我,你们就不能做什么”(约 15:5),人需与上帝合作,但若单靠人的努力也毫无价值;③ 驳斥 “行为与在上帝面前的地位无关”,依据是耶稣的教导 “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天国”(太 7:21),行为是信心的见证,关乎审判的结果。